內地反假波賭波案一名被告裁判提出上訴
體育
發佈時間 2012-02-16 13:52 最後更新時間 2012-02-16 13:52
遼寧省丹東市中級法院,對中國足壇反假波賭波案,首批涉案人士作出一審宣判,其中原中超公司總經理呂鋒,因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及行賄罪,被判監六年半,罰款十五萬元人民幣。
四名涉案球證,判刑三年半至七年。其中黃俊傑獲刑最重,要監禁七年,罰款二十萬,並追繳全部賄金。代表律師說,會與黃俊傑商討,是否提出上訴。有「金哨」之稱的前國際球證陸俊,被判處五年半刑期,罰款十萬元,沒收受賄的七十一萬元。另外兩名球證萬大雪及周偉新,入獄六年及三年半,萬大雪當庭表示會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