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內地足球貪腐案的中國足協前副主席南勇及謝亞龍,今日早上在遼寧鐵嶺及丹東法院一審宣判。其中南勇被控十七項罪名,涉及一百四十八萬多元,但部分控罪在上月審訊時被撤銷,至於謝亞龍被控十二項罪名,涉及款項一百七十二萬元,但他當庭推翻口供,並指在調查過程中被嚴刑迫供。涉案的四名前國腳,申思、祁宏、李明及江津,被控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今早亦在瀋陽法院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