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城鬧事球迷三年內不准踏足球場
體育
發佈時間 2013-01-05 02:28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1-05 02:28
英超曼城一名二十一歲球迷,因鬧事被法院判處未來三年不准踏足球場,做一百二十小時社會服務,未來三個月的每晚八時至翌日早上六時不得出外,另外原本要判監五十六日,但獲准緩刑一年。事發在上月九號,曼聯作客三比二擊敗曼城的聯賽,曼聯後衛里奧費迪南被人用硬幣掟中眼角流血後,被告衝落球場,走近里奧費迪南。法官說,如果不是曼城門將袓赫特及時截著被告,後果可能會很嚴重。辯方律師說,被告已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除了失去工作,他同家人亦接獲恐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