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原主任南勇,因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超過十年,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今日作出減刑判決,將南勇減刑一年。
曾身兼中國足球協會原副主席的南勇,兩年前被判監十年零六個月,沒收個人財產二十萬元人民幣,獄方指,南勇服刑期間,遵守監規紀律,積極參加學習和勞動,考核期間獲七次表次,北京中級法院審理認為,南勇有悔改表現,符合減刑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