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奧委會成立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就東京奧申委一三年申辦2020年奧運主辦權期間,匯款兩億日圓聘用新加坡顧問公司事件,發表調查報告,認定有關款項只用於支付規劃服務及游說工作建議,並無抵觸任何日本法律,亦無違反國際奧委會的操守準則。領導調查委員會的律師認為,已洗脫東京奧申委的行賄嫌疑。

法國早前調查國際田徑聯會前主席迪亞克及他兒子帕帕,涉嫌賄賂及洗黑錢的案件時,發現東京奧申委曾兩次向帕帕的好友、新加坡人陳東漢開設的顧問公司匯款,由於迪亞克當時是國際奧委會執委,有份投票決定奧運主辦權,外間因此質疑日本爭辦奧運時涉及行賄。不過調查委員會表示,只是跟據現存文件進行調查,未能接觸迪亞克、帕帕及陳東漢,而奧申委在成功申辦後已銷毀儲存在電腦內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