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揭示港協暨奧委會選拔運動員的過程透明度不足。報告指,2018年一個體育總會提名運動員參加亞運游泳賽事,有運動員未符遴選準則但獲選,其中有人是接力隊隊員,亦有人因領取體院獎學金而獲選。審計署指,身為接力隊隊員和領取獎學金都不是遴選準則。

審計署又重提香港空手道總會2018年被暫停會員資格的事件,指港協暨奧委會早在2016年起已收到107宗針對空手道總會的投訴,但一直聲稱無調查權,直至投訴增多才展開研究,結果顯示空手道總會違反章程。審計署認為,港協暨奧委會完全有自主權處理會員事務,並需探討機制,確保會員遵守章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