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調解院落戶香港,32個國家簽約成為創始成員國。在北京,外交部發言人林劍說,國際調解院作為國際法治領域的創新之舉,在國際關係史上有重要意義,填補國際調解領域機制的空白,為完善全球治理提供重要法治公共產品。

林劍指,調解院的成立,踐行《聯合國憲章》宗旨原則,蘊含和合共生的文明智慧,彰顯兼容並蓄的法治文明。他又提到,香港將成為國際調解院總部所在地,指香港法治高度發達,兼具普通法系和大陸法系優勢,在國際調解方面有得天獨厚的條件。中方期待各簽署國盡快批准《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歡迎更多國家加入,推動國際調解院為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發揮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