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動員法修訂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初次審議。國防動員法明確公民和組織的國防動員權利義務,為建設鞏固國防提供法治保障。中國現行國防動員法在2010年7月正式實施,經過十幾年,法律部分條款內容已不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今次修法,主要基於3點考慮,包括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的需要。完善國防法律制度體系的需要。及依法開展國防動員工作的需要。

近年中國國防動員體制進行了優化調整,進一步完善軍地有關部門職能職責。全國人大常委會此前作出決定,在深化國防動員體制改革期間暫時調整適用國防動員法部分規定,要求“改革措施成熟後,及時修改完善有關法律”。當前,法律修訂時機已經成熟,需要通過修法使國防動員法治建設與體制變化相適應相協調,以更加科學高效地開展國防動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