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首宗刑事檢控的內幕交易案,被告法國巴黎百富勤融資前副總裁馬漢揚,在區域法院被判監兩年零兩個月,罰款二十三萬元。他的女朋友判監一年,罰款二十一萬元。法官判案時指,內幕交易是嚴重罪行,影響本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破壞投資者對本港股市的信心,所以必須要判監,收阻嚇作用。同案的另外三名被告,是首被告胞兄一家三口,各被判二百四十小時社會令,合共罰款四十五萬元。另外,全部被告每人需要支付證監會六萬四千元,作為案件的調查費用。 控罪指馬漢揚涉嫌在法巴股份私有化前,將消息通知女友及家人,令她們在停牌前大手買入,獲取八十多萬元利潤。 今次是內幕交易自零三年刑事化以來,證監會提出的首宗刑事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