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潤電力(00836.HK)六名小股東,入稟指華潤電力旗下的太原華潤,在2010年向山西金業,以不合理的高價,買入三個沒有採礦權的煤礦,指控集團董事失職,高等法院今早審理是否允許小股東代表公司展開訴訟。華潤電力代表律師余若海在庭上,反駁有股東指山西金業負責申請採礦權不合理的質疑,他引述國土資源部文件表示,原本持有煤礦的山西金業,具備煤礦探採條件,並已繳交相關費用,惟僅因政策關係延遲取得採礦權。他又指,六名小股東提出的新爭議點,包括提早繳付收購費用予山西金業等,對辯方不公平,因為沒有足夠時間搜集資料,認為法庭不應受理。曾實名舉報華潤集團董事長宋林,在事件中涉嫌貪污的前山西晚報記者李建軍,今早亦有到場旁聽,他表示手上仍持有集團的黑材料,惟暫未決定何時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