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事務委員會主席胡紅玉,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表示,競爭條例仍然是新事物,明白中小企擔心誤墮法網,強調法例上已提供很多豁免,而且企業要導致其他經營者或消費者有損失,競委會才能介入;而競委會亦希望在法例實施初期,對企業無心之失,而造成損失不太大,會放輕懲處力度。

胡紅玉又指,未來幾個月會和工商界,就條例的背景和法律框架,進行焦點討論,減少灰色地帶;競委會第四季將會推出規管指引的草稿,並會進行公眾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