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討論政府建議將財務匯報局監管權力,擴大到覆蓋上市公司核數師,改變現時業內自我監管的模式。會計界議員梁繼昌在會上指,業界認為財務匯報局集調查、查核及懲處於一身,權力過分集中,建議當局設立獨立懲處機制。議員李慧琼則指,目前三成半的上市公司審計工作,由中小型會計師事務所處理,擔心違規行最多可被罰款一千萬元,將增加審計門檻成本,扼殺生存空間。

不過,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何宗基說,建議中財務匯報局的懲處及調查程序由不同人士負責,亦設有獨立上訴機制,相信已回應業界意見。他又說,訂立最高一千萬元的罰款上限,已考慮業界訴求及核數師的財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