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討論強積金建議設立核心基金的建議。有議員認為,核心基金百分之零點七五的收費上限仍屬偏高,有下調空間,又指核心基金應由政府以公共信託人或與非牟利機構合作營運,並仿效iBond與通脹掛勾作回報參考,若透過公開招標,交由強積金公司營運是不負責任。
不過,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張國財指,強積金屬私人退休儲蓄,應由私人營運,由政府營運並不適合,又指ibond政策是考慮發展債市,不可與強積金混為一談。
他又認為,本港推行強積金僅十三年,較其他地區的時間短,令收費較高。局方期望,核心基金推出兩年後,市場上其他的強積金基金開支比率,平均可降到百分之一,相信會繼續有下調空間。他又說,目前四百幾個基金,收費低於百分之零點七五的基金,不多於二十個,強調政府現時定出的目標進取,反映當局以供款人利益為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