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案提出,科技園公司預留五千萬元,設立「科技企業投資基金」,以配對形式,與私人資金共同投資科學園內或曾參與「孵化計劃」的初創企業。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指,設立投資基金的方向正確,但科技企業要透過融資,建立市值,吸引更多投資,認為五千萬元並不足夠,又認為基金應開放予科學園以外的初創企業。科技園公司董事會成員盧偉國亦認為金額略少,但將來可以加碼。

預算案亦要求按揭證券公司,擴大和優化小型貸款計劃,建議向創新及科技基金注資五十億元,並要求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成立督導小組,與業界、科研和監管機構,研究推動香港作為金融科技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