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公司波多馬克因為沒有遵守《財政資源規則》,被證監會譴責及罰款80萬元。證監會發現,波多馬克曾誤將部分由約2013年4月以來,從兩名客戶累積收取的費用,列作速動資產,未有按規則由速動資金計算中剔除,以致公司在2016年11月至2017年5月的財務申報表中誇大速動資金。

如果將有關費用剔除後,波多馬克在2017年2月至5月的速動資金,將出現每月33.5萬元至近45萬元的短欠數額。證監會指,作處分時已考慮所有相關情況,包括公司誤將有關應收費用,列入速動資金內的行為超過三年、已糾正違反行為、及過往並無遭受紀律處分的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