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表示,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的建設過程中,金融政策的設計與推進遵循三項原則,包括按總體方案所確定分階段建立自貿港政策和製度體系。第二,金融定位於服務跨境貿易投資的自由化和便利化,以及以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為底線。

潘功勝指出,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金融政策總體框架主要包含四方面,包括便利跨境貿易投資的資金流動、金融服務業開放、金融改革創新支持實體經濟發展、金融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其中在跨境直接投資方面,在海南自貿港內試行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和QDLP(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兩項制度。另外,在海南建立新的跨境融資體制,試點合併交易環節的跨境融資政策管理框架,逐步實現市場主體自主的跨境融資,探索擴大海南居民個人用匯自主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