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聯邦法院華裔法官陳卓光,就前納斯達克主席馬多夫,涉及的詐騙案,作出裁決,判處馬多夫入獄一百五十年,馬多夫在最後陳詞時向家人及受害者致歉,又說餘下的一生會在痛苦及苦惱中渡過,他又指,在種金騙案過程自己愈陷愈深,不能自拔。

馬多夫的代表律師提出,馬多夫判刑十二年經已足夠,而控方則建議法官判監一百五十年,令馬多夫在監獄渡過餘生;數百人一早在法院外輪候,希望可以旁聽裁決;七十一歲的馬多夫,在三十多年前設下種金式騙局,以高額回報引誘投資者,去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馬多夫去年底被揭發涉嫌欺詐投資者六百五十多億美元被捕,法院上星期五下令沒收馬多夫約一千七百億美元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