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一名男生, 聯同女朋友偷取他人信用卡購物,在觀塘裁判法院分別被判接受一年感化及一百二十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判刑時說,今次輕判是考慮兩人年輕、背境良好、有悔意、坦白承認偷竊,相信兩人可以改過自新。但事件亦提醒父母,要留意子女,只提供豐裕生活並不足夠。 二十歲袁世法,就讀港大會計系二年級,今年八月約會二十五歲女事主看電影,期間偷取對方的信用卡,轉交給女被告,用信用卡購買兩部手提電腦,總值四萬六千元。兩人早前承認偷竊等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