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發言人說,挪威諾貝爾評審委員會,將和平獎頒給正在服刑的劉曉波,是對中國司法主權的粗暴干涉,法院表示強烈憤慨。發言人強調,對劉曉波的判決具有充分的事實和法律依據,堅決反對一些人用雙重標準,對中國的司法橫加指責。 發言人說,劉曉波在網上發布煽動文章、組織他人簽名,煽動推翻中國國家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觸犯刑法第105條,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在去年底判監十一年,今年初被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法院強調,中國是法治國家,任何人觸犯了中國法律,都必須依法受到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