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內閣預料下星期二通過決議案,修改憲法解釋,以解禁集體自衛權。執政聯盟向傳媒披露決議案文本,日本新聞網引述文本,定明若日本國民的生命、自由及幸福權利受到危險,允許行使必要的最低武力;若別國遭受攻擊,獲得國會批准後,可行使憲法容許的武力行動。文本又提及釣魚島等離島防衛,指如果遇到侵犯,但未達武力攻擊的情況,而警方無法直接應對,需要盡快向自衛隊下命令,因此有必要簡化迅速下命令的手續;另外亦容許自衛隊與美軍共同行動,包括共同訓練時可使用美軍武器。

決議案文本在前言指出,日本將堅守專守防衛的原則,不會成為威脅別國的軍事大國,並堅持無核三原則,但由於目前面臨的安全環境發生根本變化,單憑一個國家的力量無法守護和平,日本應該積極發揮符合本國實力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