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牙利女攝影記者拉斯洛,前年在接壤塞爾維亞邊境,採訪難民潮期間,用腳踢及絆倒難民,被法院裁定行為不檢,判她守行為三年。拉斯洛被指在拍攝期間,伸腳絆倒一名抱著小童的男子,又因為不滿被難民推撞,先後起腳踢向兩名難民,包括一名少女,她的行為被其他攝影記者拍下,電視台之後解僱拉斯洛。法官判刑時說,拉斯洛的行為違反社會規範,反駁她指伸腳是自衛性質的論點。拉斯洛因為收到死亡恐嚇,未有到庭應訊,但重申自己無罪,表明會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