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賄賂非洲官員,在美國被捕的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周一再在紐約曼哈頓聯邦法院提堂,主審法官審視控方提交的證據後,第二度拒絕他的保釋申請。控方上周四向法官提交九頁文件,反對讓何志平保釋,指何志平擁有七百至八百萬美元資產,年收入四十萬美元,是一個富有及聰明的商人,並與中國有深厚聯繫,但與美國無聯繫,包括在美國無物業及資產,有強烈證據顯示他潛逃的風險極高;加上美國與中國、乍得及烏干達等國家未有引渡協議,一旦他潛逃,難以將他遞解到美國受審,即使香港與美國有引渡協議,引渡過程亦會好繁複。
美國司法部指,六十八歲的何志平在一四年至一六年,代表一間中資能源企業,涉嫌以二百九十萬美元,分別賄賂乍得總統代比、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及烏干達外長庫泰薩,以換取有關能源企業生意上的優待。何志平上月初提堂時,否認全部八項貪污及洗黑錢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