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賄賂非洲官員,在美國被捕的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再在紐約曼哈頓聯邦法院提堂,主審法官審視控方提交的證據後,認為何志平潛逃風險極大,第二度拒絕他的保釋申請。案件暫定今年十一月五日開審,控方預計審訊歷時三至四個星期。

控方在庭上指出,何志平被關押時,定期以電郵與他代表的中資能源公司通訊,談及案件,檢察官又呈交案中的銀行及電匯紀錄,並關注有海外人士,包括來自有關能源公司的匿名消息都指今次檢控有政治動機,相信會有人因此協助何志平逃離美國,因此反對讓他保釋。辯方律師就強調何志平不會潛逃,他寧願在審訊中被定罪,而不想因潛逃而蒙羞。法官亦關注有講法指案件是政治檢控,認為即使何志平逃回香港,亦不代表名譽掃地,相信何志平有可能尋找避風港匿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