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前總統朴槿惠閨蜜干政案,首爾高等法院早上公布二審裁決,朴槿惠刑期由24年增加至25年,罰款亦增加至200億韓圜,折合約1.4億港元。法院在判決書中指出,朴槿惠濫用國民賦予的地位和權力,嚴重侵害企業財產權,妨害企業經營自由,她任內發生的官商勾結和權錢交易行為,擾亂市場經濟秩序,令國民失望,令政府失信。朴槿惠否認所犯罪行,在沒有正當理由下拒絕出庭,再次迴避民眾期待案件真相的心聲,犯罪情節和認罪態度理應受到法律嚴懲。

案件四月初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一審宣判,裁定朴槿惠收受賄賂、濫用職權、脅迫企業等十六項罪名成立,判監24年,罰款180韓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