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高等法庭頒佈裁決,容許一名男同性戀者,領養他通過代母生育的四歲兒子。法庭在判詞中指,法庭有考慮到領養申請會否違反新加坡在婚姻與家庭方面的公共政策,但認為批准領養權,將提升和保障孩子的利益。

一名46歲男醫生早前入稟,要求新加坡政府他讓透過代母在美國誕下的兒子,成為新加坡公民,並容許他合法領養兒子,與他的同性伴侶共同撫養。法庭以當地法律不允許代孕,以及人工受孕只限於合法夫妻為由,駁回他的申請。他不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