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政府計劃推出人權問責制度,以禁止入境及充公資產等方式,制裁違反人權及明顯貪腐的外國人,建議將交由國會的外交、國防暨貿易聯席委員會討論,國會各陣營都有人支持立法。當地傳媒報導,外長佩恩向國會提出,討論時可參考美國的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根據美國的人權問責法,為違反人權行為提供物資及金錢援助的人士,亦會受到制裁。

目前五眼聯盟中,美國、英國及加拿大都已有類似制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