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最高法院駁回保守黨政府提出的上訴,裁定政府將坐船偷渡到英國的非法入境者,轉移至盧旺達的政策不合法。5名法官一致認為,盧旺達人權紀錄惡劣,包括強迫失蹤及酷刑等,有充份理由相信被送往盧旺達的尋求庇護人士,可能被送返原居地,面臨虐待風險。裁決令辛偉誠政府致力打擊偷渡的工作受挫。
首相辛偉誠發聲明指,裁決並非政府想要的結果,但當局已為所有可能發生的情況做好計劃,仍然致力阻止偷渡客坐船抵達英國。
英國和盧旺達去年簽署總額1.4億英鎊的協議,將非法入境者轉送盧旺達,等候處理庇護申請,獲批的人將留在當地,不會回到英國。由於計劃受到法律挑戰,至今未有非法入境者被送到盧旺達。
英國高等法院去年底裁定計劃合法,到6月,上訴法院裁定政策不合法,指盧旺達並非安全的第三國,庇護制度存在缺陷,有充分理由相信被送往當地的人,有被遣送回祖國受迫害或其他不人道對待的風險,政府其後上訴至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