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水原地方法院決定,押後審理總統李在明涉嫌索賄對朝匯款案,意味李在明牽涉的5宗刑事案件,全部庭審都暫停。水原地方法院刑事審判庭舉行庭前會議,指被告李在明現為總統,履行國家元首職務,為確保被告專注於履行《憲法》保障的總統職務,順利施政,決定日後再擇期開庭審理案件。

檢方去年6月起訴李在明,於2019年1月至2020年1月出任京畿道知事期間,與前京畿道副知事李華泳,合謀向前裳邦爾集團會長金聖泰索賄800萬美元,當中500萬美元是京畿道承諾提供給北韓的智慧農場項目經費,其餘300萬美元是李在明的訪朝經費。

李在明共牽涉5宗刑事案,其餘4宗包括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案的重審、地產開發弊案、挪用京畿道政府公款案,以及涉嫌教唆偽證案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