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今年初滑雪場酒店造成78人遇難的大火,當地法院判處酒店東主在內11人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法院認定,東主埃爾居爾、他的妻子、2名女兒、酒店經理、當地副市長和1名消防隊長在事件中嚴重疏忽,導致嚴重死傷,負有直接刑事責任,不能減刑。宣判後,庭內響起掌聲,遇難者家屬歡迎裁決,多名被告表明會上訴。
案發在今年1月,涉事12層高酒店的餐廳,凌晨時分突然起火,火勢沿木製外牆迅速蔓延,多人被濃煙焗死,亦有人跳樓逃生時致死。調查指,餐廳廚房一個電烤爐的火花,點燃附近的垃圾桶,導致液化石油氣的軟管熔化損毀,繼而點燃氣體,令大火一發不可收拾。當局指,由於酒店缺乏排煙系統,令易燃和有毒煙霧迅速蔓延到樓上,加上沒有灑水和警報系統,導致大批住客未能及時逃生。案件目前累計32人被檢控,其中20人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