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草案建議制訂發牌制度,規管私營骨灰龕場的營運。民建聯陳克勤認為,草案可以有效規管龕場,但擔心條例刊憲至發牌委員會批出牌照,會有一年半載的「真空期」,市場上沒有龕位供應,而目前未符合標準的龕場出現結業潮的話,會有大量骨灰無從安置。街工梁耀忠希望審批程序宜緊不宜寬,增加人手巡查,又建議政府成立賠償基金,以龕位利潤的指定百分比作為基金款項,龕場一旦倒閉,能保障消費者權益。

《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原本在上屆立法會審議,不過議員就改革醫委會拉布,以致草案到會期完結時,仍未及審議而失效,政府在新年度再提交草案,立法會要重新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