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否決「倡議成立嬰兒基金」的無約束力議案,動議的民建聯蔣麗芸建議,政府撥出一千億元,成立嬰兒基金儲備金,由金融管理局管理和投資,每名香港出生的嬰兒,出生首年可獲一萬元作為創始金額,隨後每年分別由基金和嬰兒父母,以二比一的方式供款,貧窮家庭將可豁免,到嬰兒長大至十八歲,就可以用作進修、置業和應付危疾,也可和強積金合併。她認為,設立嬰兒基金,可令不同家庭背景的兒童,共享經濟發展成果,縮窄貧富差距,紓緩跨代貧窮,也可鼓勵市民生育。

勞工及福利局長蕭偉強表示,蔣麗芸的建議,並非鼓勵孩童為未來積極作準備的最有效方法,也不是有效運用公共資源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