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長黃偉綸表示,政府在1997年至2017年,曾為154個公共工程項目及市區重建局項目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私人土地,當中13個是公營房屋發展項目,55個項目是配合市區重建局的發展項目,兩個項目涉及新市鎮或綜合發展區,期間業權人提出的司法覆核個案共有8宗,全部都未能成功。
黃偉綸書面回覆議員質詢時指,2015至2017年間政府在古洞北/粉嶺北新發展區範圍內根據《收回土地條例》收回兩幅私人土地,面積共約1.5公頃,以便興建院舍,安置現時居住於石仔嶺花園安老院舍,而受古洞北/粉嶺北新發展區計劃影響的合資格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