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房屋局長陳帆在立法會表示,明白社會對資助房屋需求殷切,部分市民屢次申請都未能中籤,他不否認這批申請者對置業有很高訴求,但很難評斷他們應該享有更高優次。陳帆指,居屋所在的地區、價錢、落成時間等因素,都會影響市民的購買意欲,如果中籤優次是根據申請次數而定,可能會令一些未有置業需要或意願的人士,為了提高優次而提早遞表,不符合公共資源用於最有需要群組的原則。
提出質詢的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謝偉銓認為,當局應為屢次落籤的申請人,適度提高置業機會,例如累計三次未能中籤,可獲發一個額外申請編號。民主黨胡志偉則表示,現時房委會為三類申請者提供更高優次,包括有長者的家庭,政府應考慮建立第四優次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