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署書面回覆立法會財委會就指,涉及「黑暴」事件相關罪行或違反《港區國安法》或《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還押在囚人士有25人,定罪在囚人士有267人,當中181人干犯「暴動罪」,63人違反《港區國安法》或《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定罪在囚人士的刑期,介乎84日至23年10個月不等。
1325「黑暴」定罪人士 參與沿途有理計劃
懲教署2021年推出「沿途有『理』」計劃,協助因2019年「黑暴」事件收納入懲教院所的人士,擺脫激進思想及行為。保安局書面回覆立法會財委會指,截至今年2月底,共有1768人自願參與計劃,當中1325名涉及「黑暴」案件定罪人士,認為反映計劃獲得在囚人士認同。
局方又指出,計劃成效理想,其中涉「黑暴」案件及已完成計劃,並已刑滿出獄2年或以上的更生人士共470人,他們離開院所的再犯率是0.4%,較其他獲釋人士的再犯率22.4%為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