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批評,由食環署、屋宇署及水務署成立的,處理滲水投訴聯合辦事處,組織鬆散,虛有其名,未能真正有效提供一站式處理滲水的服務。公署跟進七宗市民投訴,發現部份滲水個案拖延兩年無跟進。申訴專員戴婉瑩指,聯辦處部門之間協調有問題。公署指各部門對執法的意見有分歧,任由個案拖延;被委派調查滲水的顧問公司,提交的報告又錯漏百多,顯示監管不足,而顧問公司亦力有不逮。公署提出十七項建議,要求聯辦處設立正式主管,加強管理架構。聯辦處接納所有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