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在06/07年期間,收到145宗有關滲水的投訴,較對上一年增加七成,其中七宗投訴指滲水拖延兩年無跟進。公署批評由食環署、屋宇署成立的,處理滲水投訴聯合辦事處,組織鬆散,虛有其名,未能真正有效提供一站式處理滲水的服務。申訴專員戴婉瑩指,部門之間協調有問題,彼此對執法有分歧,任由個案拖延;而被委派調查滲水的顧問公司,提交報告又錯漏百多,顯示監管不足,而顧問公司亦力有不逮。公署提出十七項建議,要求聯辦處設立正式主管,加強管理架構。聯辦處說接納所有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