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表示,最近接獲市民投訴,指發展商在售樓說明書中,無清楚載列政府租契的條款,包括物業內公眾休憩用地資料,政府已作出跟進.運輸及房屋局長鄭汝樺書面回覆議員提問時說,發展商售樓書的資料,要列明公眾設施或公眾休憩用地的資料,以及業主在這些設施要負擔的管理費等。政府已聯同相關團體,包括消委會,地產商會等,研究如何進一步加強在售樓書披露這些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