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易所及中國結算公司晚上頒佈新規定,加強監管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買賣自己公司的股票,規定有關高層職員需申報持股量離職前後半年內,不能超過五成,並規定這些高級管理人員的配偶,不得在敏感期買賣自己公司股票。當局近期發現,部份中小板公司的高層人員,在定期報告披露前等敏感期,買賣自己公司股票以及短線交易頻繁,有人為減持股份及規避監管而離任,對公司正常經營產生不良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