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警員涉嫌放高利貸被廉署起訴,後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他獲准保釋。三十七歲的被告,涉嫌在零五年及零七年教唆及協助他人,以年息四百八十一厘及五百七十厘,貸出兩筆合供二十萬元的款項,而他本人亦涉嫌以年息五百一十四厘,貸出兩萬元。他同時又被控處理一筆五十一萬多元的非法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