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營養標籤條例,但否決政府提出的兩項修訂,自由黨的方剛表示,他們支持政府的修訂,是考慮到本港大部份食品由外地入口,若訂立太嚴的法例,可能令部份食品撤出本港,製造商亦欠缺足夠時間為食品進行化驗。民建聯的黃容根形容,最初知道政府提出修訂感到憤怒,但為了盡快通過法例,維護市民知情權,所以支持政府修定,強調非「突然轉呔」。不過民主黨的李華明就表示,政府與業界會面後,就提出修訂,感覺奇怪,他認為只要本港有足夠消費力,不難吸引食品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