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為前政府物料供應處聘用的一間拍賣行,拖欠拍賣收益及利息撇帳一千六百多萬元,事件涉及六名員工疏忽,其中一名高級會計主任要接受紀律聆訊,最後受到嚴厲譴責及被扣減兩個增薪額為期一年,其餘五人就分別被口頭或書面警告。這間拍賣行九六至九八年期間,為前物料供應處共進行五十八次拍賣,但只向政府繳付四十三次拍賣的收益,經政府多次追討欠款仍無法繳付債項,拍賣行負責人更因出走而被法庭通緝,政府最終向拍賣行發出清盤令,但破產管理署指,拍賣行已不大可能支付債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