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重慶市交通局局長晏大彬因受賄二千多萬元人民幣被,被當地法院判處死刑,全數個人財產被沒收,並必須交出所有賄款。法官指,晏大彬身為國家工作人員,非法收受財物,而且數額巨大,案情特別嚴重。晏大彬在零一至零八年間,在多項工程中收受賄款,他妻子則利用金錢購買房屋及投資,協助洗錢,被判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