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大約一成半的市民,遇到公共部門行政失當,會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統計處去年四至六月,訪問八千一百個本港住戶,結果顯示,倘若想投訴政府部門失當,約三成半被訪者,會直接向有關部門投訴,三成會找區議員或立法會議員,一成四則會找傳播媒介。另外,超過七成半被訪者,不知道公署有權力可以直接調查公眾關注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