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內務委員會稍後成立小組,跟進雷曼金融產品的問題,表明會加入小組的民主黨甘乃威,有購買其他金融機構的掛鉤票據,甘乃威就認為申報利益後,應可參與小組工作。民建聯的陳鑑林說,若小組就涉及金錢利益的議題進行表決,持相關產品的議員應避席。公民黨陳淑莊認為,持有相關產品的議員應該申報,是否避席可參考法律意見。

內委會主席劉健儀,徵詢過立法會法律顧問意見後表示,議員持有相關投資產品,應該申報利益,是否避席屬個人決定,其他議員不服,可動議表決要求涉嫌利益衝突的議員離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