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泰富發出盈利預警,指集團財務董事,為減低澳洲鐵礦項目,面對的貨幣風險,在未得到公司主席的同意下,簽訂了若干槓桿式外匯買賣合同,因而造成一百四十七億港元的損失,主席榮智健說,按現時市值計算,目前已變現虧損,合共八億零七百多萬港元,公司可能因而要撥備一百四十七億港元,公司調查發現,財務董事未有遵守對沖風險政策,並超越職權,財務董事張立憲及財務總監周志賢經已呈辭,並接受公司的紀律處分。

榮智健表示,董事會對未能阻止事件發生表示歉意;中信泰富董事總經理范鴻齡指,有關外匯合同,與數間大型銀行簽定,相信事件祗是同事希望降低項目成本,並不涉及欺詐或不法行為; 浸會大學財務決策系副教授麥萃才表示,今次事件反映中信泰富負責對沖的財務主管計錯數,令到公司出現大幅蝕虧,亦反映公司管治制度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