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就《中大學生報》情色版的報道,被淫褻物品審裁處,評為不雅的案件,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裁定《明報》勝訴。《明報》指,淫審處無清楚指出刊物,哪部分構成不雅,是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