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將就廿三條立法工會代表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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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08-10-22 13:29 最後更新時間 2008-10-22 13:56
澳門行政長官何厚鏵,下午公佈《維護國家安全法》,即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進展,多次發起遊行的工會代表利建潤一行三人,到澳門特首辦遞交抗議信,反對立法,擔心打壓澳門言論集會自由,特首辦派人接信。
澳門報章報道,何厚鏵何昨晚會見主要官員,強調澳門不存在廿三條不立法的討論空間,表示立法是澳門特區政府的光榮任務,條例會相對寬鬆,不會妨礙言論自由及其他基本權利。
報道指法例建議禁止七類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包括叛國,分裂國家,竊取國家機密,亦禁止外國政治組織,在澳門從事政治活動,及禁止澳門政治組織,同外國政治組織建立政治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