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修訂法例,容許食環署署長以行政命令,回收及銷毀有問題食物。在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工聯會的王國興及民主黨的鄭家富,關注上訴機制是否足夠,以及如何確保食環署長的回收決定是公平公正。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稱,條例的上訴及賠償機制,已回應業界訴求,賠償的價值有討論空間,條例亦包含內部指引,有助食環署長作出合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