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初被廣東、浙江兩省搗破的一個跨省販毒集團,第二號人物陳鴻生,被廣州市中級法院,一審裁定製造、運輸及販毒罪名成立,判處死刑;他妻子等四名同黨,因窩藏毒贓、製毒及販毒罪,分別判死刑、死緩,入獄五年或無期徒刑。 陳鴻生等人,零五年底多次製造搖頭丸及冰毒,並在東莞、清遠及浙江東陽等地,設立製毒工場。警方去年一月趁集團將冰毒運往杭州時,在浙江一處公路收費站拘捕他們,隨後在多個工場檢獲一千四百多公斤毒品及原料。集團主犯李賢歡,上月底已被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