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茶製造商王老吉的前董事總經理王健儀,利用虛假發票,詐騙信用狀信貸及分期付款貸款,合共一百四十多萬,在區域法院裁定七項偽造帳目罪名成立,判二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及罰款十七萬五千元。 被告在九七年十月至零三年三月期間,先後四次將揑改四間公司的發票,顯示有關公司將多部機器售予王老吉,令公司獲兩間金融機構,批出共一百四十五萬多元貸款,被告將款項轉至王老吉,以自己 借予公司的名義入賬。